2、组委会收到企业的《参展申请表》后,参展商应在一周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大会指定帐号,逾期组委会不保留所定展位权。
3、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须将银行汇单传真或寄往组委会,以便核查,发票到会场统一领取。
4、组委会根据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的原则进行展位分配,参展企业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,组委会有权对其展位进行调整。
5、展会开幕前一个月组委会将发放《参展商服务手册》,以便参展商做好展前各项准备工作。参展商一经确认参展,不能自动单方面取消参展、不能将其展位出租转让给第三方。
上一页 1 2 3 4下一页



